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冀南新区经发局、经开区创业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监督评估工作,完善科技管理监督评估体制机制,促进科技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全市科技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和效率,经研究,拟在我市科技系统组建一支懂业务、会监管、有责任、敢担当的科技监督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监督员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是科技管理部门正式在编人员,年龄在50岁以下。

(二)具有较丰富的科技管理工作经验,了解科技政策,熟悉科技管理相关的制度规定和工作程序。

(三)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保守秘密。

(四)身体健康,具有参与监督工作的必要时间。

二、科技监督员的工作要求

(一)积极参加市科技局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二)主动配合市科技局开展科技监督评估等职能工作。

(三)对辖区内科技工作进行监督,发现执行情况较差或有严重违约、违规行为的应及时上报市科技局。

(四)自觉接受社会和被监督对象的监督。不得利用监督员身份谋取任何私利和特权,如有不廉洁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承担相关责任。

三、科技监督员的推荐程序

(一)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冀南新区经发局、经开区创业中心根据监督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推荐1名科技监督员。

(二)市科技局对推荐人选进行审议,确定为科技监督员。

(三)科技监督员因工作调整,不再适合担任监督员工作时,所在部门应及时提出人员变更申请。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推荐工作,认真填写《邯郸市科技监督员推荐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月22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市科技局监督评估处邮箱assess2020@126.com.

联系人:  张翔  3118068

 

附件:邯郸市科技监督员推荐表

 

 

 

邯郸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