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科外函〔2021〕8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斯洛伐克
2021—2023年科技交流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教育厅、省科学院、省农科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通知精神,中斯政府间科技合作委员会拟于2021年4月19日—6月21日征集2021—2023年科技交流项目。现将通知转发你们,积极筛选推荐相关项目。
一、申报要求
1.合作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引进/走出去项目。
2.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对于被列入2021—2023年度的科技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自筹。
二、申报办法
1.中国科技部和斯洛伐克教育科研体育部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斯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2.中方项目申报通过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网址为http://step.cstec.org.cn/。申报单位在管理平台注册账号,经省科技厅审核后,可进行项目申报(具体线上申报流程见附件)。
三、项目申报及发布项目执行通知时间
1.申报时间:2021年4月19日—6月16日。(系统关闭时间为21日,省科技厅需预留时间进行推荐)
2.中方将适时通过管理平台发送“项目执行通知”至组织推荐部门及申报单位。
四、资助方式
对于批准立项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交流。中方项目资助标准约8万元,具体资助额度将在立项后通知。项目经费支出科目主要包括出访国际旅费、接待外方来华食宿费以及项目执行实际所需的其他费用。中国科技部将在项目执行单位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一次性拨付经费。
五、联系方式
1、中方联系人: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 于倩文(材料报送)
电话:010-68598029,68515510
电邮:yfd@cstec.org.cn
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徐小梦(账号审核及项目推荐)
电话:0311-86253187
2、斯方联系人:
斯洛伐克教育科研体育部欧洲和国际科学政策司 Andrea Dankova女士
电话:+421-2-59374 715
电邮:andrea.dankova@minedu.sk
网站:www.minedu.sk
附件:1.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斯洛伐克2021—2023年科技交流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