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有关行业协会,高等院校,重点企业:
为支持我省盐业发展,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和智力资源,助力我省盐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河北省盐产业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为做好专家库专家遴选工作,现请你单位推荐盐产业领域有关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遴选方式及专业
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原则上,现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退休人员可由原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主要选择从事盐产业行业(海盐、井矿盐制盐生产、工艺设计;食盐生产、工艺设计;盐化工生产、工艺设计;机械装备;电子信息;市场营销、食品检测;财务、审计、统计;海水养殖)相关工作和研发、管理、法律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在盐产业行业和相关行业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熟悉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三)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国家及我省盐产业相关工作规范和要求;
(四)熟悉专项行业领域,参与过相关行业领域评审工作,担任过项目开发负责人者优先;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所委托的评审等相关工作。
三、主要职责
(一)主持或参与盐产业知识培训讲座、政策宣讲、规划编制、专家论证等工作;
(二)对影响较大的盐行业热点焦点问题进行评论,正确引导舆情社论,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承担或参与省级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以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临时交办的其他盐产业方面工作。
四、申请方式
单位推荐的,请各单位组织申请人填写《河北省盐产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并附个人职称、科研成果等辅助材料(扫描件)。推荐单位需汇总专家名单并填写《河北省盐产业专家库专家汇总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专家自我推荐的,请直接填写附件1。请推荐单位和个人于2020年7 月9 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盐业处。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组织本地区企事业单位推荐专家。
省厅将组织对各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专家进行审查和公示,最终择优确定纳入专家库的专家名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后续专家入库申请常年受理,并集中审核入库。
附件电子版可从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下载。
联 系 人:刘汝胜
电 话:0311-87908733
邮 箱:liurs@ii.gov.cn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196号
邮 编:050051
附件:1. 河北省盐产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河北省盐产业专家库专家汇总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