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冀发〔2020〕12号),切实加强我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充分发挥专家组织的研究和指导作用,提升全省中小学劳动教育教学工作水平,拟成立河北省中小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现面向全省遴选专家,具体推荐要求如下:
一、组织方式
推荐工作以市为单位。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遴选推荐本辖区内教育系统专家,由市教育局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
二、中小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
河北省中小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是省教育厅领导的专家组织,受省教育厅委托,开展中小学劳动教育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三、中小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职责
开展中小学劳动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就教材建设、教学教育方法改革、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等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教师培训等。
四、推荐要求
推荐人选应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劳动教育工作人员或从事劳动教育的中小学校长、德育主任、大队辅导员、教师、教研员等,专任教师和教研员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劳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可适当降低标准,并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心中小学劳动教育事业,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二)业务素质过硬。从事中小学劳动教育教学科研或行政管理工作,熟悉中小学劳动教育教学工作政策要求,学术造诣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
(三)健康状况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0周岁(个别资深专家不受此限制),身体健康,有意愿、有精力和时间承担相关工作。
(四)积极支持工作。推荐单位能积极支持委员会的工作,并为委员提供参加委员会工作的必要保障。委员每年能义务承担1-2次委员会赋予的工作任务。
五、报送方式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专家2-3名(定州、辛集、雄安推荐1名),组织专家填写《河北省中小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并于2020年9月11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版(1份)邮寄至省教育厅德育处。并将电子版推荐表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栏注明“XX市中小学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被推荐人姓名”。
联 系 人:王瑞飞 联系电话:0311-66005799
电子邮箱:
dycwrf@163.com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省教育厅1321房间
附件:河北省中小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