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其他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我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下简称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建设,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0年度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评审确定一批优势企业,从优势企业中择优评审确定10%比例的示范企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势示范企业申报

(一)优势企业申报条件

1.属于区域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

2.《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达80分以上的企业,或者第1-3项一级指标中,某一项一级指标得分比达到70%以上且总分达60分以上的企业。

(二)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1.为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

2.《河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A表评分达65分以上,并且B表评分达70分以上的企业。

(三)申报名额

申报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不限名额,条件较好的企业可同时申报。

二、工作程序、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市局负责组织本区域内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的申报初审、推荐工作,并于5月15日前将市局出具推荐函并附申报企业的申报书各一份报省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联 系 人:王越

联系电话:0311-6765807/08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

电子邮箱:ipyycjc@163.com

 

附件:1.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

   2.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

   3.河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A表、B表)

   4.河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书(表一、表二)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1日